立法院會1221三讀修正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放寬末期病人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門檻,未來只需兩名專科醫師認定,病人本人意願書,即使沒有事先簽署意願書也可,只需一名病人家屬,就可撤除維生醫療。    楊玉欣表示,台灣每年15萬死亡人口中,3萬人身體插著各式各樣的維生醫療器材,但現行法律嚴苛,許多病人苦於無法撤除,只能沒有尊嚴的延緩壽命。


安寧緩和醫療意指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的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維生醫療則是以維持末期病人生命徵象,但無治療效果,只能延長瀕死過程的醫療措施。


另外,三讀通過的條文放寬了撤除心肺復甦術和維生醫療門檻,未來僅須經兩名專科醫師認定,病人本人意願書或若無意願書,只需一名病人家屬,例如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父母同意,無須經過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議,就可以撤除維生醫療。


三讀條文也規定,醫師應將病情、安寧緩和醫療的治療方式及維生醫療抉擇告知末期病人或家屬;病人有明確意願表示想知道病情及各種醫療選項時,醫師應盡告知義務。


 


            明天會更好?讓他們有尊嚴的走吧!安樂死合法化


    「輕輕敲醒沉睡的心靈,慢慢張開你的眼睛,明天會更好」,也許不少人對這首「明天會更好」耳熟能詳,更希望現實生活「明天會更好」。但您可知道有多少人每天眼巴巴的盼望奇蹟出現,他們盼望昏迷少則幾天、多達數十年,沉睡不醒的親人、朋友,能張開眼睛、伸開雙手、打開心靈..看看忙碌的世界是否依然孤獨的轉個不停」!當然有奇蹟發生,但千萬案例中出現的奇蹟絕不超過十位數,對絕大多數人而言,「絕望」是他們最後的心情寫照。


   「 安樂死」源自希臘文 euthanasia,意為「好的死亡」或「無痛苦的死亡」,韋氏字典定義為「安靜而容易的死亡」,由於涉及醫學、哲學、經濟、法律、宗教、倫理、社會學等各領域,各界看法相當分歧,安樂死的合法化與否,一直是個頗受爭議性的議題,贊成的人認為可讓痛苦的病患得到解脫;反對的人則[認為生命是神聖的,不可侵犯的。


    艱澀的理論探討堆積如山,病患家屬哪有閒情逸致翻閱?專家學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看看王曉民的例證,再看看週遭親友家庭中有植物人、昏迷不醒的、無藥可治的大筆醫療費拖累家庭經濟;漫無止境的照顧拖垮照顧者健康人孰無情?哪個病患家屬希望結束親人的生命?但誰來關心病患及家屬何去何從?


    生命的意義不在壽命的長短,而在生活精采與否,當一個人成為「死的活人」,生命已毫無意義可言。我們怎忍心讓他們繼續承受病痛的折磨?我們怎忍心讓他們毫無尊嚴的「活下去」? 荷蘭的眾議院於20001128日 通過安樂死以及醫師助死法案,2001410日 參議院通過安樂死合法化,成為全球第一個准許安樂死的國家。台灣加油!(賴台生 2007.5.22)※


 


聖嚴法師於 二月三日 下午圓寂,當代佛教宗師圓寂,宗教界當然一陣震驚與悲痛。從聖嚴法師靈堂所掛「寂滅為樂」輓額,隱藏個人內心多年的話,總算得以抒發,以下純粹是個人觀點,姑妄言之,請大家姑妄聽之。


    從秦始皇派徐福遠赴蓬萊尋求長生不死之藥、不少君王看風水、煉丹祈求長命百歲,到今天醫學界嘗試延長人類壽命,自古至今,怕死幾乎是每個人的通病,人類一再挑戰死神,至今卻依然不是死神的對手,充其量只是在與死神的拔河中,依靠各種藥物掙扎罷了。


    2000年一月,母親證實罹患腦癌末期,我們八個子女展開一場與死神的搏鬥,經過大家討論,一切尊重醫師指示,在徵求醫師的同意下,我們陸續給母親服用在大陸中央電視台國際頻道推介的瀋陽中醫治腦癌的中藥、服用託友人從香港帶進的851、服用參一膠囊、諾麗果汁、網路上獲知的化療口服藥品(本來家人堅持不化療)、到澄清湖學習呼吸氣功甚至,我還陪伴母親到瀋陽給名中醫門診,我們盡全力想挽回母親的生命,雖然將母親的存活由當初醫師判斷的半年,延長到2001九月,母親仍然回天乏術。母親往生後,我才赫然警覺,她在世的最後階段,是痛苦的;我們子女更是痛苦。我相信,母親一定不願意子女為她受苦受累!


    母親往生,是我們家首次接觸到親人的死亡,隨著年齡日增,碰到親友罹患重症、成為植物人、往生的事愈來愈多,我開始曾思考死亡的問題。過去,台灣人喜歡祝人「吃到一百二」,其實,如果生命失去意義、希望,活到一百二十歲,除了折磨自己;也折磨子女,倒不如痛痛快快結束生命。


    最近,岳母罹患失憶症,內人與她三個妹妹正在走一趟我們當年的路,一條不知終點在哪的路!


    如果治療能減輕人痛苦的時間,當然要積極治療、延長生命;如果治療無法減輕痛苦,何必讓病人長期飽受折磨?也許,我們要從讓病人「痛苦少、遺憾少」的角度思考親人邁向死亡的過程! 「寂滅為樂」多豁達的人生哲理!2009.2.4


 


          這就是孝順嗎?善終


  現代的官場,為了求個官位,卑躬屈膝根本是小case,磕頭如搗蒜的倒是不少。為堅持立場,實話實說,不惜掛冠而去的實在不多。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回答立委楊麗環質詢時表示,癌末插管、電擊是「浪費生命,也浪費醫療資源」。楊志良的話,也許有人反對,但維持專業尊嚴! 我欣賞!


   以往我們說「好死不如賴活」;以往我們以「吃百二」祝福別人,好像活得不夠老,就是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於是,明知親人的病無藥可救,但也許擔心鄰居的冷言冷語;也許怕親友批評;或許承受不了社會的壓力我們費盡心力,與死神搏鬥,最後,輸家當然是人!


    為了拖延生命,病人身上插滿各式各樣的管,吃喝拉撒樣樣無法自主,任人擺佈這種沒有尊嚴的活,縱使活上幾十年,到底意義何在?


    我們無法了解病人的想法,我們無法為別人做決定,但,我們一定能為自己的生命畫上圓滿句點! (2010.6.6)


 


每個人都在回家的路上!


一路上,父母長輩陪著我們、兄弟姐妹陪著我們、朋友同學陪著我們、配偶陪著我們、子女陪著我們


有一天,我們會發現父母長輩先回家了、親朋好友先回家了….


不管一路上有多少人陪伴,最終,我們都將踽踽獨行,自己一個人回家2010.8.1


 


    俗話說:好死不如歹活;我認為歹活不如好死!


    也許,面臨死亡時,我會恐懼、逃避…,會做出損人不利己的決定。


我知道,當自己失去自主權,一切任人擺佈時,既使苟延殘喘,不過是拖累最心愛的人。


  我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長痛不如短痛,歹活不如好死!20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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