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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50年代,初、高中都有嚴格的髮型規定,雖然小學並未規定髮型,但多數家長基於比較好整理清洗的原因,男孩大都剃三分頭或五分頭;女孩子則以ㄇ字型髮型最多。
男孩的五分頭就是頭頂的頭髮大約留五公分長,頭頂以下的頭髮完全剃光;三分頭更短,只有長三公分左右頭髮,看來就像個小光頭;ㄇ字型的髮型看來像切半的西瓜皮,所以稱做「西瓜皮」,也有人稱為「馬桶蓋」。
當年,沒有「髮禁」這個名詞,孩子們幾乎毫不關心「三千煩惱絲」,頭頂西瓜皮、五分小光頭,一樣快樂上學。
照片提供 曾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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