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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四日,E-Mail申訴信(下篇)給台灣郵政,我真無法想像號稱效率、便民的台灣郵政,竟然直到今天(0627)都沒回覆。苦等多日,沒消沒息,今天下午我只好打電話查明情況。


     辦事人員還是以「總局規定」答覆。我費盡唇舌對業務小姐表示,掛號信封是該局出售的,為何不能使用在較大型的掛號物品上?為何台灣郵政不能從善如流,改變不合時宜的僵硬作風?


    各位請猜猜看,業務小姐如何答覆我!.......我會向上級反映。飽嚐官僚系統敷衍了事的心態,我要求業務小姐日後將反映結果告知。再猜猜看,她的回覆…..


沒辦法!


這就是台灣郵政…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需要更多的小蝦米加入聲援行列,請廣為傳送,讓僵化的台灣郵政知道---消費者的力量!


Never  Give up!    GO! GO! GO!


           台灣郵政在搞甚麼飛機?    96.6.14


    多年前,個人出版「江南佛寺」時,買了一大堆郵局印製的掛號信封(每張二十五元)備用,沒用完的掛號信封就閑置在家。今天上午到嘉義彌陀郵局郵寄物品,將掛號信封貼在包裹上,而後再貼郵票(補郵資差額),沒想到,郵局人員告知,這種做法不合郵局規定,不能受理。


    我以「從郵局購買貴局印製的掛號信封,為何不能在貴局的郵寄包裹使用?」請教工作人員,得到的答覆是「總局規定」。


    喜歡自誇「好厝邊」的郵局,把中華郵政改為台灣郵政,效率驚人的快。小百姓真的搞不清,是不是,昔日中華郵政印製的掛號信封,改名後就不能用了。天ㄚ,這是什麼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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